在網上購買寵物一周內死亡,誰來承擔責任?

作者:愛寵網 閱讀:5
圓圓的黃黑相間大眼睛這只網購而來的矮腳貓失去它的悲傷和與賣家的糾紛中袁女士通過網絡平臺訂購了一只矮腳貓。袁女士與賣家以微信形式溝通,約定價款6500元,當日,袁女士支付定金1500元。賣家向袁女士微信發送了《定貓售后協議》。協議中記載:賣家省內包7天貓瘟腹水,省外包3天貓瘟腹水,出門起算。袁女士支付尾款5000元、運費750元、中介費288元,共計6038元。賣家將涉案貓咪以空運形式托運。貓咪從廣州運輸至天津機場,袁女士于當日收到貓咪。袁女士與賣家的反饋過程7月3日,貓咪體溫高,沒精神,需要就醫7月5日,貓咪沒有胃口,便血,需要就醫7月7日,貓咪就醫拍片后,醫院確診是腹腔積液,貓咪死亡本是因喜愛而購買的貓咪且就醫產生醫療費1023元袁女士向東麗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賣家給付其合同款7538元及同期銀行利息至實際還清日止,判令賣家給付其損害賠償金1023元,共計8561元。通過信息網絡渠道買賣寵物賣家應當確保寵物健康并按照法律規定履行寵物檢驗檢疫義務并沒有辦理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買家購買寵物后,在合理期間,寵物確診嚴重疾病,應根據賣家檢驗檢疫義務完成情況分配舉證責任,賣家未合理舉證,應當承擔向買家退款并賠償損失的責任;賣家事先通過擬定格式條款的方式按照消費者所處地域不同設置低于貓瘟腹水潛伏期的質保期,減輕自己作為經營者的責任,限制了買家的主要權利,未經充分釋明及買家明示同意,該格式條款應為無效。遂判決被告返還原告袁女士貨款、運輸費、中介費、醫療費網購需謹慎,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時,記得拿起法律武器維權。建議消費者在購買寵物時,到正規的、有合法經營資質的寵物店購買,并要求商家提供寵物檢驗檢疫證明。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協議,將寵物接種疫苗情況、售后爭議處理方式等內容寫進協議。如協議中出現類似霸王條款,應及時指出并與商家協商修改,避免不必要的爭端。發生糾紛時,買家可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反映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