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54號(關于進口塞爾維亞寵物食品檢疫和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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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塞爾維亞共和國農業林業和水利管理部關于塞爾維亞寵物食品輸華檢疫和衛生要求的規定,即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塞爾維亞寵物食品進口。 一、檢驗檢疫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 (三)《進出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 (四)《進出境轉基因產品檢驗檢疫管理辦法》;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塞爾維亞共和國農業林業和水利管理部關于塞爾維亞寵物食品輸華的檢疫和衛生要求議定書》。 二、允許進口商品范圍 本公告中的寵物食品是指經工業化加工、制作的供寵物直接食用的產品,包括寵物干糧、罐頭、零食和咬膠等。 三、生產企業要求 塞爾維亞輸華寵物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實施以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原理為基礎的衛生管理體系,經塞爾維亞官方主管部門(以下稱“塞方”)批準,并接受其監督檢查,產品符合塞方相關要求并允許在塞爾維亞國內市場自由銷售。 塞爾維亞輸華寵物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由塞方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以下稱“中方”)推薦,獲得中方注冊登記后方可向中國出口寵物食品。 四、原料要求 (一)陸生動物源性原料僅來自塞爾維亞,在官方批準的屠宰廠進行屠宰,經宰前、宰后檢驗,無任何傳染病的癥狀。沒有使用因撲滅疫情而屠宰的動物或死亡動物作為原料。衛生證書樣本經中塞雙方確認,塞方如要變更證書樣式,應至少提前一個月向中方通報。中國海關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等規定,結合本公告要求,對塞爾維亞輸華寵物食品實施檢驗檢疫。經檢驗檢疫合格的,準予進境。包裝破損且有傳播動植物疫病風險的,應當對所污染的場地、物品、器具進行檢疫處理。發現重大安全衛生問題,中方將向塞方通報,并視情采取加強檢驗檢疫、注銷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登記、塞方自主暫停簽發衛生證書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