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故事丨不牽繩寵物咬人 《民法典》這樣規定

作者:愛寵網 閱讀:3
發布普法動態、傳播法治文化、弘揚法治精神。近日,有一陌生女子在海鮮市場遛狗時不牽繩咬傷男童,為逃避責任試圖逃離現場,陌生女子事發后竟抱狗想當場逃走,被熱心群眾攔下。最終,在警察的批評教育下,女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承諾以后遛狗一定會牽繩,并賠償給了男童一家5000元。當下,未牽繩的寵物犬襲擊人事件時有發生,因飼養動物妨礙他人生活、引起糾紛,逐漸成為較突出的社會問題。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條 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