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八部門聯合發布管理指引規范寵物經營及診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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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5日從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聯合農業農村局、公安局、商務局、生態環境局、公園城市局、文廣旅局等八部門印發《關于加強寵物經營行為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出臺了《成都市寵物經營管理指引》(下稱:《指引》)。《指引》針對寵物經營、寵物診療、無害化處置、互動體驗等四個環節,以明確寵物經營者自身主體責任內容、寵物經營行為相關監管部門及職能、開展跨部門聯合執法等方式,推動寵物行業難點問題的監管,進一步提升經營者的規范意識,全面引導我市寵物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指引》要求,從事寵物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辦理營業執照,同時應當依照《動物防疫法》相關規定,做好免疫、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動物防疫工作,承擔動物防疫主體責任。同時,經營寵物的集貿市場應當具備《動物防疫法》《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規定的防疫條件,并接受農業農村部門監督檢查。特別是從事犬只經營活動的單位和飼養犬只的個人還應做好犬只預防接種、免疫留存。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提醒稱。據了解,成都市目前有資質的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企業有4家,《指引》同時鼓勵從事寵物經營活動單位和個人與有資質的單位簽訂處理協議。經營者對動物進出場應做好相關臺賬記錄,建立免疫注射、清洗消毒、染病動物隔離以及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制度,并做好相關臺賬記錄,記錄保存2年以上。根據《指引》規定,用于寵物互動體驗的動物應當按照規定要求進行強行免疫,并具備合法動物來源憑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