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養流浪貓狗不注意衛生,鄰居不干了,法院怎么判?

作者:愛寵網 閱讀:2
因鄰居家長期飼養多條流浪貓狗,導致樓內衛生條件惡化,住戶訴至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法院認定鄰居的行為已對住戶生活產生負面影響,判決其遷出寵物、清理蟲害、并保持室內和樓道清潔。原告李某訴稱,其與張某住在同一棟老式單元樓內。庭審中,被告張某對部分事實表示認可,其家中確實存在寵物多、環境臟亂、蟲害嚴重的情況,但不同意原告所述的精神損害。本案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還到張某所在社區了解了相關情況。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的行為妨害了李某對房屋正常居住使用的權利。李某要求張某遷出寵物狗、清除垃圾、消殺蟲害、保持室內和樓道清潔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李某主張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因未提交相關證據,不予支持。宣判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現該判決已生效。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基于這一法理,各國法律均注意對不動產物權的行使加以必要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