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無免疫證明的寵物犬售賣三天后死亡,責任誰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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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寵物店花6800元購買博美犬,僅幾日該寵物犬便被診斷感染犬冠狀病毒并最終死亡。近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判決寵物店退還王某購買該犬的費用6800元并進行三倍賠償,同時賠償其為此支出的營養費150元、體檢化驗和醫療費3114元、死亡寵物無害化處理費700元,共計31164元。次日晚該犬有持續嘔吐反應,其帶犬至動物醫院診治,化驗報告顯示該犬感染了犬冠狀病毒。該犬在動物醫院住院治療3天后死亡。法院認為,寵物店提交的證據無法證明其銷售的博美犬具有真實且有效的檢疫證明和寵物健康免疫證明。依據上述規定,法院對王某的訴訟請求給予支持。宣判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現該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