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寵物竟為病狗 商家需不需要承擔醫療費?

作者:愛寵網 閱讀:1
近日,浙江省溫州市永嘉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因網購寵物狗引發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判決商家支付原告寵物狗醫藥費5847.22元。該案當事人未上訴,判決已生效。售后協商無果訴至法院認為購買了病狗的袁先生在某購物平臺提交售后申請,隨后將寵物狗送到寵物治療診所,經治療3日未見好轉。隨后,袁先生將寵物狗轉至某動物醫院治療9天后不治身亡 。其間,某購物平臺經審核退回了袁先生購貨款1250元,但商家魏某拒絕賠償為此支出的醫療費。袁先生將商家魏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3倍懲罰性違約金3750元、寵物狗治療費5847.22元。永嘉法院判決被告魏某支付袁先生寵物狗治療費用5847.22元,駁回其余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