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一對夫妻離婚,不爭車房,爭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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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延吉市法院朝陽川法庭調解了這起離婚糾紛案件。小韓(女)和小王(男)結婚4年,無子女,因雙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小韓向法院起訴要求與小王離婚。庭審中,小韓和小王均同意離婚,關于婚內財產問題雙方均能達成共識,房子和車是小王貸款購買,小韓同意歸小王所有,但要求夫妻共同生活期間飼養的一貓一狗歸自己所有。小王則表示,雖然自己平時照料寵物的生活起居較少,但看著狗和貓從幼崽一天天長大,忽然要和它們分開,他實在無法接受,希望寵物今后能由自己照顧。最終,經過法官的耐心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準予小韓和小王離婚,雙方共同所有的房、車歸小王所有,一貓一狗由小韓所有及照顧,養寵物的費用由小韓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