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寵物市場的持續繁榮,不僅有傳統的貓貓狗狗,各種鳥類、魚類、蛇類和昆蟲類也進入了人們的家庭。然而,與寵物相伴的樂趣卻伴隨著風險。最近,重慶市大渡口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因寵物引發的生命權、健康權糾紛案。這起案件中,寵物店老板因銷售帶有疾病的鸚鵡,導致消費者感染鸚鵡熱,并因此被判決賠償消費者15萬余元。
據報道,朱大媽退休后從河南搬到重慶與兒子李嘉、兒媳張園園共同生活。為了不讓媽媽在家中感到寂寞,張園園選擇在網上的一家名為“愛鸚房小店鋪”的店鋪購買了兩只藍色鸚鵡。然而,養了鸚鵡后不久,朱大媽突然發高燒。在診所開了感冒藥后,她的體溫不降反升,頭疼欲裂。在緊急送往醫院后,醫生按照重感冒進行了治療。但隨后朱大媽的癥狀不斷惡化,出現了呼吸困難和昏厥等癥狀,醫生建議立即轉院。
轉院后,醫生診斷為急性肺炎并進行搶救。然而,朱大媽的情況急轉直下,很快就被送進了重癥監護室。醫院還發出了病危通知書,并診斷為“鸚鵡熱衣原體肺炎”及其引發的并發癥。確診病因后,朱大媽花費了大量醫療費用才逐漸康復。但沒想到的是,不久之后,她的兒子李嘉也出現了類似的癥狀。
為了找出患病的原因,李嘉和張園園將家中的兩只鸚鵡送到一家動物臨床檢驗實驗室進行鑒定。結果顯示這兩只鸚鵡均攜帶鸚鵡熱衣原體。資料顯示,鸚鵡熱衣原體主要攜帶者為鳥類,家禽也可能成為傳染源,是一種人、鳥和哺乳動物都可能感染的自然疫源性疾病。對此,朱大媽一家決定尋求法律途徑為自己討回公道,將寵物店老板馬小帥告上了大渡口區法院。在庭審中,馬小帥辯稱朱大媽和李嘉感染鸚鵡熱并不一定是自己銷售的鸚鵡所導致,他表示自己銷售時兩只鸚鵡是健康的,但卻無法提供有效證據證明這一點。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根據朱大媽和李嘉的病歷資料、實驗室鑒定結論以及林業局的情況說明,結合權威資料對“鸚鵡熱”發病周期和病理分析的科學論述,能夠證明朱大媽和李嘉感染“鸚鵡熱”與馬小帥銷售的鸚鵡之間存在高度關聯性。因此,法院判決馬小帥賠償朱大媽一家各項合理損失共計15萬余元。
對此法官建議,在購買寵物時要注意三點:一是索要權威的寵物檢疫證明。消費者可以通過網絡檢索查詢檢疫證明的權威性和真實性,拒絕購買健康狀況不明的寵物。二是了解飼養寵物的潛在風險。購買心儀的寵物之前要認真全面了解其潛在的風險,例如可能攜帶的寄生蟲,特別是可能攜帶致病的細菌、病毒等傳染病源等信息,切實做到心中有數。三是保存購買寵物的全部證據材料。網上購買寵物要保存好網購電子記錄、收據發票等資料,線下購買寵物要主動要求銷售者提供收據等材料,收據寫明交易的時間、金額、寵物特征等信息,最好能保存交接寵物時的視頻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