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寵物市場中,消費者常常會遇到所謂的“星期狗”,這指的是那些在購買時活力四射但買回家后不到一周就出現問題甚至不幸離世的小狗。近日,成都市青羊法院就審理了一起與此相關的案件。
據悉,2023年5月14日,成都市民朱某在一家寵物店花費1500元購買了一只可愛的柯基犬,并簽署了《寵物購買協議單》。協議中明確提到,由于活體寵物的特殊性,買家需在購買后的24小時內自行前往第三方寵物醫院進行體檢,以確保寵物狗沒有犬瘟、細小等疾病。如果在24小時內發現犬瘟、細小等疾病,寵物店可以包換。但超過這個時間,責任將由買家承擔。同時,協議還指出所售寵物不包括潛伏期疾病及先天性疾病。然而,朱某在5月19日將柯基犬送往寵物醫院檢查時,發現該犬的CPV(犬細小病毒感染)呈陽性。經過一周的治療共花費了5313元。但遺憾的是5月26日,這只柯基犬還是離世了。
對此,朱某隨后向青羊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認為寵物店所售幼犬在交付后一周內出現了感染細小病毒的癥狀,并因治療無效而死亡。他認為幼犬的健康狀況明顯不符合交付條件,且寵物店拒絕更換或退款,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屬于根本違約。因此,他要求寵物店退還寵物購買費用、診療費用,并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法院在審理此案時發現,寵物店并未提供該柯基犬的檢疫合格證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相關規定,寵物店無法證明所提供的柯基犬身體狀況健康,因此構成瑕疵履行,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此外,考慮到細小病毒通常有7-14天的潛伏期,而這只柯基犬在購買后的第五天就被診斷為細小感染并醫治無效,這屬于正常的合理期限。因此,法院認為寵物店的行為構成了根本違約,朱某有權解除合同。據此,法院判決寵物店退還朱某購買費用1500元,并酌定賠償寵物診療費用1000元。
法官還借此案提醒廣大消費者,寵物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消費者購買寵物更多的是基于其能夠提供的情感陪伴。因此,在購買寵物時,消費者應特別關注寵物的健康和外觀。為了避免因寵物健康問題而產生的糾紛,寵物店應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確保所售寵物健康且無疾病。同時,寵物店也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將未取得檢疫合格證或患有疾病的寵物出售給消費者,并避免設置加重消費者責任的格式合同條款。而消費者在購買寵物時要增強法律意識,要求寵物店提供檢疫合格證明,并在離店前及時、主動提出對寵物進行檢查或立即到寵物醫院檢查以確認寵物的健康狀況。只有這樣,消費者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避免陷入消費陷阱。
